家庭支持系統
雇主觀念專題|外籍家庭看護工
不是把照顧交出去,而是把照顧接起來:談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後,雇主家庭仍應扮演的角色
第一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時,許多雇主的期待很直接:有人在旁協助,照顧就能更穩,家裡的壓力也能減輕一些。 這樣的期待完全可以理解。因為長期照顧不只是時間投入,更是體力與情緒的消耗:睡眠被打斷、突發狀況頻繁、家人之間對照顧方式意見不同, 久了很容易累積疲憊、焦慮,甚至出現「怎麼做都不夠」的無力感。
也因此,當外籍家庭看護工到位後,許多家庭會希望「從此有人接手」,照顧可以順利進入穩定軌道。 但實務上,照顧關係之所以會出現誤會、衝突,甚至最後變成彼此怪罪, 常見原因往往不是任何一方「不負責任」,而是一些很容易被忽略的細節沒有對齊: 例如「照顧標準」不一致、交接內容不完整、回報方式不清楚,或家屬期待的工作範圍與看護實際可完成的內容落差太大。 當這些落差累積起來,彼此即使都很努力,也可能越做越緊繃、越溝通越挫折。
因此我們更想和雇主家庭一起討論的是:照顧要走得長、走得穩,關鍵通常不在於把責任切割得多清楚, 而在於能不能把照顧變成「可合作、可對焦、可修正」的日常運作。 換句話說,比起追究誰該扛多少,更重要的是讓照顧在家庭現場有一套共同的目標、共同的做法、共同的回饋方式。 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後,照顧並非由看護單方承擔;雇主家庭仍是照顧系統的一部分。 當家庭願意把交接、溝通與資源連結接起來,看護的努力更容易對得上需求,被照顧者也更容易得到穩定且安全的照顧品質。
一、制度訊號其實很清楚:雇主不是旁觀者,而是照顧安排的一方
在台灣的聘僱與管理架構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並不代表「家庭就退出照顧現場」。 相反地,雇主在聘僱期間仍須依法完成一系列程序與管理事項,包括入國後的通報、聘僱許可等流程,並依規定配合相關管理要求。 [ 1 ] 這些規範背後的基本前提,是把雇主視為制度中的主要責任主體,不只是「雇用者」,同時也是照顧安排與管理的一方,而非把所有照顧風險與責任完全移轉給移工個人。
另外,在「移工一站式服務問答集(雇主篇)」等彙整資料中,也能看到相同脈絡: 文件以雇主角度整理聘僱後的應辦事項與注意要點,並提及雇主對移工之生活照顧與管理責任。 [ 2 ] 這類資訊不是要增加雇主負擔,而是在提醒:聘僱關係是一套持續運作的管理與照顧安排,雇主仍需要掌握基本規範與流程,才能降低日後爭議與風險。
更具制度性的依據,則可見於勞動部法規體系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 其中以計畫書制度的方式,要求雇主就外國人在台期間的生活照顧事項進行規劃,並在主管機關通知時依規提出相關資料。 [ 3 ] 從這些制度設計可以看出一個合理且重要的結論: 照顧品質不可能只靠單一個人撐住;家庭在安排、交接與日常溝通上的作法,會直接影響照顧是否穩定。
也因此,當磨合不順時,若只用「責任」去處理——誰該做、誰沒做到、出了狀況算誰的——很容易把合作推向對立,讓溝通重點從「怎麼做比較安全、比較穩」變成「避免被怪罪」。但照顧是一段會變動的長期過程,真正卡住的往往不是誰不願意負責,而是缺少一套可共同運作的方式:目標沒有對齊、標準沒有說清楚、回報沒有固定,遇到卡關也沒有資源可接。更貼近制度期待、也更能降低衝突的作法,是把照顧做成「共同照顧」: 把期待說清楚成為共同標準,把日常交代做成可回報的流程;遇到高風險卡關時,依照路徑把專業資源接進來。 當家庭與看護的合作方式被建立起來,摩擦會下降,照顧也更容易走得久、走得順。
二、回到家庭現場:最容易出錯的往往不是努力,而是「沒有共識」
居家照顧最常見的落差,往往不是「有沒有做」,而是「做到什麼程度才算做到」。 同一件事在不同家庭成員眼中,標準可能完全不同:有人重視安全、有人追求速度;有人希望看護主動判斷、有人希望每一步都先回報。 當標準沒有被說清楚、也沒有被固定下來,再努力也容易變成「做了卻被認為沒做到」。
像是吞嚥與嗆咳風險、翻身與移位安全、失智行為與情緒波動等,都是照顧中常見又需要細節的場景。 若缺乏一致的做法與清楚的交接,常會出現兩種典型狀況: 家屬覺得「怎麼越照顧越不安心」,看護則覺得「我明明照做,卻怎麼做都不對」; 久了不只是疲累,更容易讓溝通變成防衛、讓合作變成消耗。
當照顧變成反覆的誤解與指責,最受影響的往往是被照顧者——生活作息被打亂、照護品質不穩、甚至增加跌倒與意外風險。 因此更務實的方向,是把焦點放回: 如何讓家庭、看護與需要時的專業資源同向合作。 當「目標、做法、回報」能被對齊,照顧才更容易穩定,彼此也比較能把力氣用在真正重要的地方。
三、公部門支持正在做的事:把「教學、溝通、共同計畫」落地到家庭
其實,「共同照顧」並不是只有民間在談。從一些公部門提供的支持服務,也能看到相同方向: 讓照顧技巧在家庭現場被建立,讓照顧方式更一致,並在需要時把資源接進來,降低照顧風險。
以臺北市推出的「免費到宅訓練」為例,官方說明提到:針對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 由專業師資搭配通譯到宅進行一對一教學,內容包含轉移位技巧、飲食護理知識、身體關節運動等, 目的在提升居家照顧品質與安全。 [ 4 ] 對雇主家庭而言,這類服務的價值不只是在「教會看護」,更在於讓家庭與看護能用同一套做法與標準來照顧, 讓日常照護少一些猜測、多一些一致性。 照顧品質不只取決於「看護本來會不會」,也取決於家庭現場能否把照顧方法教到位、把照顧標準對齊起來。
另外,衛生福利部長照體系也有明確說明: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外看)的家庭, 被照顧者若經評估符合一定長照需要等級,仍可申請喘息服務與多元長照服務; 家屬若有照顧者支持需求,也可使用「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等資源。 [ 5 ] [ 6 ] 這對許多家庭是一個很重要的訊息:聘僱外看不代表家裡就不需要支持, 相反地,在長期照顧的不同階段,家庭仍可能需要專業協助、資源銜接與適度喘息。 即使家中聘有外籍看護,家庭仍可能需要資源、支持與喘息;制度並不假設「有外看就不需要家庭支持」。
四、雇主家庭可以做的事:溫和但關鍵的五個小動作
- 把照顧目標說清楚: 哪些狀況要「立即回報」(例如跌倒、嗆咳明顯、發燒或意識改變)?哪些可以「先觀察再回報」(例如食慾稍差、睡得不安穩)? 回報給誰、用什麼方式回報(電話/訊息/紙本紀錄)?把規則先講清楚,很多爭議會在一開始就被化解。
- 固定短時間對焦: 每天或每週固定 5–10 分鐘,快速對一下飲食、排泄、睡眠、活動、情緒與用藥提醒等指標。 不需要長談,但建議「固定時間+固定格式」,讓小變化能被提早看見,也讓問題不至於累積成大衝突。
- 把教學變成到位的交接: 新看護到任初期,與其只口頭交代,不如把作息、禁忌、風險點整理成一張清單,搭配一次示範(例如移位方式、餐食與吞嚥注意、夜間照護重點)。 同一件事用同一套標準說清楚,也盡量避免不同家人各自下指令,會讓看護更能把事做穩、做一致。
- 遇到高風險或卡關時,接上專業資源: 像吞嚥嗆咳、復能訓練、移位安全、失智行為與情緒問題等,很多時候不是「誰更努力」就能解決, 而是需要更正確的方式與專業支持。此時可以優先考慮仲介公司、專業到宅指導或長照資源協助調整做法, 讓家庭與看護有共同的依據可遵循,也避免壓力全落在單一人身上。 [ 4 ] [ 6 ]
- 把關係從「雇用」拓展到「合作」: 把看護視為照顧夥伴,關鍵並不是「把責任交出去」,而是建立穩定的溝通與修正機制。 當回報方式清楚、標準一致、遇到問題也有討論路徑時,照顧品質更容易被維持,彼此也更能理解對方的難處,合作自然會更順。
結語:真正讓家庭安心的,常是「照顧系統運作起來」
外籍家庭看護工確實是居家照顧的重要夥伴,也常是家庭得以撐過長期照顧的關鍵支持。 但照顧並不是把責任交出去就會自然變好——因為照顧本質上是一段長期、會變動、需要調整的過程。 當家庭願意把「交接」做得更清楚、把「溝通」變得更固定、並在需要時把資源連結接進來, 看護的努力就更容易對得上需求、被看見,也更容易形成可持續的照顧節奏; 被照顧者的生活品質與安全感,也更有機會穩定下來。
從很多家庭的經驗來看,長期照顧走得長久的關鍵,往往不是「誰扛得比較多」,而是「照顧有沒有被接起來」: 目標是否一致、標準是否清楚、回報是否順暢、遇到困難是否有人一起想辦法。 當照顧系統能運作起來,家庭就不必靠意志力硬撐;照顧也不會變成彼此消耗, 而能更接近我們都期待的樣子——穩定、可合作,也更安心。
參考資料
- 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入國後雇主應辦事項(雇主應辦流程與資訊)。 [連結]
- 2. 移工一站式服務問答集(雇主篇),提及雇主對移工負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PDF)。 [連結]
- 3. 勞動部法令查詢系統: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114/01/22修正)。 [連結]
- 4.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發布於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網站):免費到宅訓練(專業師資+通譯到宅一對一教學)。 [連結]
- 5. 衛生福利部: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公告(並說明可申請多元長照服務、1966諮詢)。 [連結]
- 6.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家庭也可以使用長照服務(含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