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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工(營造業外籍移工)

先判斷你屬於哪一種營造工申請類型

先用下表快速對照:你是「公司型長期用工」還是「特定工程專案用工」。 確認類型後再點「看細項」進入對應段落。

申請類型 適用對象 主要條件
一般營造業
(公司型)
以「營造公司」為用工主體,具持續承攬工程之營運型態(多案、多工地/長期用工需求)。 以「公司」提出申請,核配名額以公司本國勞工與承攬情形等審查要件核定;移工派用須依主管機關核定之範圍與管理規定辦理。
看細項 →
工程營造業
(專案型)
以「特定工程專案」為用工需求來源,屬專案期間之人力補充(工程導向/工期導向)。 以「工程專案」提出申請,名額與期限依工程規模、工期及需求等個案核定;原則限於核准工程範圍與期間內使用,不得任意跨案派用。
看細項 →

 
 
一般營造業

一般營造業(公司型)外籍移工申請條件

一般營造業係以營造公司本身作為申請主體,適用於長期承攬工程、具穩定用工需求之業者。 雇主須符合營造業別資格、本國勞工人數及近三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等審查條件,始得申請聘僱外籍營造工。

營造業類別 細分項目 近三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
(一定規模金額)
本國勞工人數門檻/說明 就業安定費
綜合營造業 甲等綜合營造業 2 億 2,500 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平均人數達 10 人以上
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已承攬在建工程。
每人每月 3,500 元
乙等綜合營造業 1 億 2,000 萬元
丙等綜合營造業 3,600 萬元
專業營造業 地下管線工程 7,000 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平均人數達 10 人以上
符合各專業別工程承攬金額門檻,
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已承攬在建工程。
每人每月 1,900 元
帷幕牆工程 5,000 萬元
環境保護工程 5,000 萬元
鋼構工程 3,000 萬元
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 3,000 萬元
基礎工程 3,000 萬元
施工塔架吊裝及模板工程 3,000 萬元
營建鑽探工程 3,000 萬元
庭園、景觀工程 3,000 萬元
預拌混凝土工程 2,000 萬元
土木包工業 土木包工業 1,000 萬元 聘僱本國勞工平均人數達 5 人以上
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已承攬在建工程。
每人每月 1,900 元
補充說明
提高外國人核配比率之機制,僅適用於各級營造業(甲、乙、丙等級)。 未提高核配比率者,每人每月就業安定費為 3,500 元; 提高核配比率 5% 以下者,適用每人每月 6,500 元; 提高核配比率 超過 5% 至 10% 以下者,適用每人每月 8,500 元。 工程營造工及一般營造業不適用提高核配比率之規定。
 
工程營造業

工程營造工(專案型)說明

工程營造工(專案型)係以「單一工程案件」作為申請基礎,依工程契約所載之工程金額與工期, 評估該工程之合理人力需求後,核配可申請之外籍移工名額。 本類型僅適用於具一定規模與明確施工期間之工程案件。

一、工程類型與基本申請條件

工程類型 申請條件說明
公共工程
  • 須為政府機關或公營機構發包之工程案件。
  • 單一工程契約總金額達 新臺幣 1 億元以上,且工期達 1 年 6 個月(18 個月)以上
  • 如單一工程契約金額 達 5,000 萬元以上未滿 1 億元,得以同一雇主累計其他公共工程契約總額達 1 億元以上 申請。
個別營造工程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
  • 須為非政府發包之民間工程案件,並具正式工程契約。
  • 單一工程契約總金額達 新臺幣 2 億元以上,且工期達 1 年 6 個月(18 個月)以上
  • 如單一工程契約金額 達 1 億元以上未滿 2 億元,得以同一雇主累計民間重大經建工程契約總額達 2 億元以上 申請。

二、申請後之關鍵使用限制(雇主須知)

重點項目 說明
使用範圍限制 外籍移工須依核准內容,僅能從事申請時所載之工程案件;若實際使用與核定內容不符,可能導致名額被撤銷,並影響後續申請。
聘僱期間連動 外籍移工之聘僱期間原則與工程工期連動, 工程提前完工或中止者,聘僱關係亦須依規定調整或終止; 如工程展延,須另依規定辦理展延申請。
就業安定費 就業安定費為 每人每月新臺幣 3,000 元, 由雇主負擔。

三、工程營造工核配人數計算方式

項目 計算內容
核配人數主公式
(工程總金額 × 85% × 25%)
    ──────────────────────── × 20%
(1,700 × 工期(日曆天))
工期換算方式 若工程契約以「工作天」計算:
工期(日曆天)= 工作天 × 1.25

四、計算示例

假設條件 內容
工程總金額 新臺幣 1 億元
工程工期 240 工作天 → 300 日曆天
核配比率 20%
可申請人數(概算) 經公式計算後約為 8.33 人
實務申請時以整數核配,通常採 向上取整為 9 人
最終核配人數仍以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為準。
 
營造工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總整理

以下為營造工外籍移工之一般申請流程與常見應備文件說明, 不論屬公共工程、個別營造工程或其他經核准之營造案件, 其申請流程與文件準備原則大致相同,實際仍須依主管機關審查結果為準。

一、營造工申請流程

流程階段 說明
資格條件確認 確認雇主身分、工程或施工性質是否符合營造工申請範圍, 並檢視工程金額、工期及施工內容等基本條件。
本國勞工招募 依規定辦理本國勞工招募作業, 作為申請外籍營造工前之必要審查依據, 以證明國內勞動力不足之合理性。
提出申請 備妥相關文件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營造工外籍移工申請, 包含人力需求說明與名額核配申請。
名額核定 經主管機關審查後,核定可聘僱之外籍營造工名額, 核定名額為可聘僱之上限,實際結果以核准文件為準。
聘僱與入境 依核准名額辦理招募、聘僱、簽證、入境及報到等程序, 並完成後續勞動管理與相關法定事項。

二、營造工常見應備文件

文件類型 內容說明
雇主基本資料 公司或事業單位登記文件、負責人身分證明, 以及主管機關要求之其他基本資料。
工程或施工文件 工程承攬契約、施工說明或相關證明文件, 須能清楚載明施工內容、工程金額與工期。
工期與進度資料 施工期程表、工期說明文件, 如以工作天計算,須能換算為日曆天。
人力需求說明 整體施工人力配置說明, 包含本國勞工與外籍營造工之需求比例與合理性說明。
本國勞工招募證明 已辦理本國勞工招募之相關證明文件, 作為申請外籍營造工之必要審查資料。

※ 各類營造工申請案件,實際流程與文件仍須依主管機關最新規定與個案審查結果為準, 建議由專業人員協助確認申請條件與文件完整性,以提高申請效率與核准成功率。
        

雇主所需支付費用

一、基本薪資:
       29,500元

二、健保費:
       1,428 元(其中外籍勞工自負額 458 元)

三、勞保費:
       2,375 元(外籍勞工自負額 679 元)
   職業災害保險:74 元 
 


四、就業安定費:
       點我跳至就業安定費計算表格

五、加班費:【工作日】延長工時加班費→小數點『無條件進入』:
       前 1~2 小時:
  
29,500 ÷ 240 × (4/3) = 164 元/小時

  第 3 小時起:
  
29,500 ÷ 240 × (5/3) = 205 元/小時

  第 9 小時起:
  
29,500 ÷ 240 × (8/3) = 328 元/小時

  ★ 星期六上整天(加班 8 小時):加班費合計 1,51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