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居家看護,外勞人力-屏東外勞仲介提供您專業建議

農林漁牧外勞

申辦條件及相關條件如下:

適用工作類別

一、畜牧工作:

畜禽飼養管理、繁殖、擠乳、集蛋、環境整理、廢污處理及再利用、飼料調製、疾病防治等相關體力工作。

※ 雇主須具備畜牧場登記證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並實際從事畜牧經營。

二、農糧工作:

蔬菜、花卉、果樹、種苗、食用蕈菇、雜糧、特用作物、草皮、芽菜、設施農業等農糧相關體力工作。

※ 不包括檳榔、荖藤(含荖花及荖葉)及菸草等栽培相關體力工作。

※ 實務審查時,須具備實際耕作事實,並達主管機關認定之經營規模或生產量,且應檢附農地使用、承租或生產相關證明文件。

三、養殖漁業工作:

陸上魚塭水產養殖之飼養管理、繁殖、收成、環境整理等相關體力工作。

※ 雇主須具備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並完成養殖放養量申報。

四、林業工作:

造林、育苗、撫育、伐木及其他林業相關體力工作。

※ 實務審查時,將依雇主實際從事林業經營之情形認定,包含承包政府或民間林業相關工作,或具備一定規模之私有林經營事實,實際條件依主管機關審查要點核定。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農、林相關工作:

如禽畜糞堆肥作業、農業附屬之初級加工作業等。

申辦資格

一、自然人雇主:

        1. 具農民健康保險資格,或實際銷售額年度達 25 萬

        2. 檢附實際從事農業、漁業、畜牧業之經營證明(如銷售紀錄、投入成本、場址照片、契作或承租文件等)。

※ 未投保農保者,若能證明實際經營農業,仍可能通過資格認定。

二、法人或事業單位:

        1. 公司或行號依法設立登記。

        2. 營業項目及實際經營內容符合農、林、牧、養殖漁業。

        3.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業別要點審查通過。

外籍勞工核配人數

一、本國員工 10 人以下(含自然人雇主):

        外籍勞工核配方式採 1:1 計算。

        例如:

        本國員工 3 人 → 最多可申請 3 人外籍勞工

        本國員工 8 人 → 最多可申請 8 人外籍勞工

二、本國員工超過 10 人(法人或事業單位):

        外籍勞工核配人數為本國員工平均人數的 35%

        如經核准並繳納較高就業安定費,可提高核配比例,最高至 40%

        例如:

        本國員工 20 人 → 可申請 7 人(35%)

        經核准提高比例 → 最多可申請 8 人(40%)

※ 本國員工人數計算方式:以雇主資格認定函核發當月之前二個月,往前推算一年期間之勞保或農保平均投保人數為準。

申請流程

一、向農業部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雇主資格認定。

二、取得資格認定函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招募及聘僱許可。

三、核准後,辦理外籍勞工入國、健康檢查、居留證、投保及報到等程序。

※ 申請過程中須提出國內求才證明,以證明確有缺工需求。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國內員工人數總表(平均投保人數計算表)。

三、業別相關證明文件(畜牧場登記證、養殖登記證、農地或林地經營證明等)。

四、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五、當年度或前一年相關申報或經營證明(如放養申報書等)。

六、求才證明(以利後續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

七、國內勞工名冊(與投保資料)。

八、審查費繳費證明。

雇主所需支付費用

一、基本薪資:29,500 元

二、健保費:1,428 元(其中外籍勞工自負額 458 元)

三、勞保費:2,375 元(外籍勞工自負額 679 元)

  職業災害保險:74 元

四、就業安定費:
        1. 基礎費用 2,000 元
       2. 提高核配比率 5% 以下 5,000 元

五、加班費:

【工作日】延長工時加班費 → 小數點「無條件進入」:

        前 1~2 小時: 29,500 ÷ 240 × (4/3) = 164 元/小時

        第 3 小時起: 29,500 ÷ 240 × (5/3) = 205 元/小時

        第 9 小時起: 29,500 ÷ 240 × (8/3) = 328 元/小時

    ★ 星期六上整天(加班 8 小時):加班費合計 1,512 元

注意事項

一、雇主資格認定函及相關證照文件,常見有效期限為 120 日逾期須重新申請。

二、申請資料不齊或不符規定,主管機關得要求補件或退件。

三、聘僱期間,雇主人數及工作內容須符合核准事項,違規將依法處罰。




延伸閱讀:外籍看護工的申請資格有哪些?外勞仲介推薦